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规范招生行为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提高生源质量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品德良好的在职、从业人员及各类高、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社会其他人员。
第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、脱产学习形式,授课方式为面授。
第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,脱产、业余学习的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或周六、周日全天。上课地点在东城区北新桥三条36号。
第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为原则,依照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,按招生计划、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。
第六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。
第七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。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,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年的最低录取控制线。
第八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为:
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本校加试素描、水粉。加试时间9月24日上午素描、下午水粉,地点在本校北校区(东城区北新桥三条36号)。
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,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,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、违纪舞弊者,无论何时发现,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报相关机构备案。
第十一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、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。
第十二条 本校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三条36号
邮政编码:100007
招生办电话:北校区 64042329
84042080
南校区 67214402
网址:www.fdcjy.com
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本校招生办负责解释。